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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董宣办案说起

黎臻
2021年05月10日  浏览量:74

夜读《后汉书》,东汉初年的董宣,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清官,他的许多做法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从中也有很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董宣办案敢于坚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原则,他以一个区区洛阳县令,竟敢拦住皇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銮驾,把公主的亲信管家,一个草菅人命的宦官抓来杀头正法了。《后汉书》说董宣“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在那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豪门“恶虎”眼中,一个小县官却变成了一只可怕的“卧虎”,这多少表露了“权大不如法大”的意思。

其次,董宣办案敢于坚持原则,宁死不屈,董宣处死了湖阳公主的大管家,违抗了皇帝的御旨,他却理直气壮地抬着棺材上殿去,“临死”,刘秀赦免了他,只令他向湖阳公主叩头谢罪。可是,董宣连叩个头也不干,刘秀只好命金瓜武士把他按倒在地,强迫下跪,就是这样,他仍然双手据地,颈项耿直,不肯低头认罪,跪姿犹如卧虎,真可谓秉性难移,虎威难刹!

再次,董宣办案,不怕丢官抛头颅、洒热血。因为董宣办案执法公正,打击了豪强势力,得罪了权贵,他曾一再被降职,免官,下狱,最后当了个洛阳县令。但是他仍刚正不阿,始终如一。

刘秀很欣赏这样尽忠职守的清官,所以,像董宣这样的清官成了“光武中兴”的支柱。如果没有这样一批忠心耿耿、勤于治国的官吏,东汉初年的政局稳定,经济、文化的复兴是不可想象的。

“往事越千年”。今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更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和对法纪的敬畏心。对众多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更应拿出无私无畏、执法如山的气概,疾恶如仇,反腐必尽。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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