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在担任副省长不到两个月就主动投案自首。有媒体报道称,他在此前两天,还在青海西州主持召开常委会,传达青海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汇报部署工作。结果,两天后便投案自首了。
和文国栋有着惊人相似的还有河北省邯郸市原市委书记高志宏。他两天前还“不打招呼,不设路线,轻车简从深入部分市直单位暗访检查”,当地媒体还大篇幅予以报道,结果,两天后便有消息公开,高志宏已经主动投案。
自从党的十八大拉开了国际追逃追踪大幕,“红色通缉令”“猎狐行动”令外逃官员如杨秀珠回归投案,国内一批问题官员也纷纷主动投案。据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显示,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2.7万名问题官员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其中2019年有10357名问题官员主动投案,其中,中管干部5人,省管干部119人。问题官员主动投案,是对“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生动诠释。而连年来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威慑力,是促成问题官员主动投案的主因之一。这些问题官员对自己犯下的罪错不再心存侥幸,相反以主动投案方式来对未来受到处分甚至刑责进行预判后作出理性选择。如2018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主动投案消息一个月内,全国各地就有数名局级干部主动投案。再如四川省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并发布《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在限期内共有2.49万人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资金7363万元。问题官员一经主动投案,后续处理上也得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那名认为“再不自首,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铁,最终是被降职、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即使追究刑责也体现“主动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而积极对待、慎重处理问题官员主动投案,有利于解决腐败存量,是执政党整肃队伍、贯彻法治精神的必要手段和路径。这一制度设计涵盖并对接两端:“既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又要用最果敢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古语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不论是纪律法律,还是相关政策要求,都给主动投案者争取宽大处理留了出路。但也要看到,在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中,有的心存侥幸,觉得不一定会查到自己头上;有的心有幻想,认为自己“手眼通天”,有事也能摆平;有的心中纠结,盘算着主动投案和负隅顽抗到底哪个更“合算”;更有甚者,玩起转移财产、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的把戏,对抗组织审查。大量案例表明,看不到组织教育人、挽救人的良苦用心,一味耍聪明抖机灵,那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唯有主动投案自首,才是自我救赎,是对自己对组织对社会都善莫大焉的正途。对执迷不悟甚至欺骗组织的的,要坚决查处。对主动投案,真心悔过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道理明明白白:违纪违法者早日投案说明问题,这才是正路。
应当看到,腐败是处于动态变化的情势,且腐败存量不断扩大。反腐首先要把存量的腐败降下来,虽说这是“治标”,但毕竟与“治本”有着直接关联,因为腐败存量展示增强产生的土壤和成因,腐败存量的教训也应该成为腐败增量的防线。唯有治标性的清理腐败存量与治本性的抑制腐败增量同步推进,才能逐步清除乃至根除腐败现象,还一个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