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某省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了该省环保督察部门接受超标准接待。在督察结束后,督察组人员均未向当地交纳伙食费,回单位后还按公务出差标准报销领取了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在督察期间,有6名督察人员未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洗衣费、房间电话费、损坏物品赔偿费等。
督察是为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而采取的督导、检查、指挥、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利器,也一直是党中央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重要部署安排。因此,倘若督察组无法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将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省纪委监委严格执纪,真查真办,公开通报的做法有助于维护督查工作的严肃性。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严把改革督察关”“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明确督察工作要“在是否解决了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对照总书记的指示,反观某省环保督察组顶风作案的逻辑和所带来的的不良影响,不禁令人愤慨和发人深思;肩负权威的督察组尚且“灯下黑”,又怎能确保真督实查,动真碰硬?“自不正,又怎样正人?”督察利剑的威力削减,谁还会对督察组敬畏三分?
细细分析督察组人员之所以在反“四风”问题上先败下阵来,这背后有两个方面的诱因:一方面是督察组及其成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不强,经不起考验。默许和纵容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盆景式督察”等各种不合规操作,贪图享乐,严重削弱督察的威力,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是来自基层的“围猎”。“督察组到了,好吃好喝招待着,把他们伺候好了,准没事儿。”这是一些地方政府面对督察工作的小心思,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总想着用“糖衣炮弹”去“腐蚀”督察组人员,却不会摆正态度,依法依规接受督察。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瞄准“四风”问题的“风源”和“风向”,紧紧盯住“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形态,特别要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才能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四风”问题的发生。黎臻